重庆医科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意见(6)

来源:重庆医科大学 发布时间:2019-08-07 15:46:49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二)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三)学校后勤部门应大幅度减少雇用临时工,调整出适合学生参与管理和服务的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助学机会。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一)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后勤服务及专业服务等为主。各用人单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办公室提交由部门领导审核的《重庆医科大学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附件1),申报用人计划,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原则上岗位设置在1学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如需中途调整,必须由各用人单位提前1个月向勤工助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安排实施。寒暑假需要用工的校内单位,应在放假前1个月向勤工助学办公室提出用工申请。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后,由用人单位组织招聘。

(二)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的设立:校内用人单位填写由部门领导审核的《重庆医科大学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附件1),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办公室申报,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后,由用工单位组织招聘。

(三)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用人单位填写由部门领导审核的《重庆医科大学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附件1),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勤工助学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供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适合用人单位工作要求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第七章 勤工助学经费保障与付酬方式

第二十一条 学校勤工助学经费主要来源:

(一)学校从“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基金”中划拨一定经费作为勤工助学专项经费;

(二)校外单位提供的勤工助学劳动报酬;

第二十二条 勤工助学付酬办法:

(一)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每月劳酬不低于300元;临时岗位按天、小时或计件议酬。根据不同劳动强度,按天计酬标准不低于80元/天,按小时计酬每小时不低于10元,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提高。

   (二)其它计酬方式:个别特殊工作,按工作性质、劳动强度、工作难度由用人部门和学生临时商定。

   (三)校外勤工助学报酬由用人单位和学生自行协商。

(四)凡在校内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按月由用工部门填写《重庆医科大学勤工助学金及“三助”经费发放表》,部门经办人及领导签字确认后交勤工助学办公室审批,由勤工助学办公室交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

(五)学生承担的工作经用人单位验收不合格者,应全部或部分返工,或者减少报酬。对造成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者,除批评教育外,由学生全部或者部分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章 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办公室依据本条例,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一)设立“勤工助学先进组织奖”,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对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参加重庆市的有关评比。

第二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形的学生,学校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予以校纪处分:

(一)未向勤工助学办公室申报,擅自为校外单位、个人张贴海报,散发宣传材料,或个人从事经商活动,不听劝阻者;

(二)盗用勤工助学组织名义组织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扰乱学校勤工助学活动秩序者;

(三)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者。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单方面终止勤工助学协议: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触犯国家法律,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违反校纪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二)挪用、侵占或故意损坏用工单位财物的;

(三)在勤工助学工作中不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管理规定,任务完成质量差的。

第九章研究生“三助”

学校各部门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管、助研岗位,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综合素质,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中的作用。遵循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严格考核的原则,优先考虑聘用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服务意识的研究生承担“三助”岗位工作,根据研究生承担岗位工作情况,发放“三助”岗位津贴。具体办法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勤工助学及“三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勤工助学设岗申请表》

附件2.《重庆医科大学 - 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 - 学年申请勤工助学学生信息汇总表》

附件4.《重庆医科大学勤工助学金及“三助”经费发放表》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日期

 

岗位名称

岗位人数

性别

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及要求

 

 

 

 

 

 

 

 

 

 

 

 

 

 

 

 

 

 

 

 

 

 

 

 

 

薪酬标准

 

申请部

门意见

 

  签章:

 年月 日

勤工助学办公室意见

 

               签章:

 年月 日

分管校领导意见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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