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12研究生招生简章(11)

时间:2011-11-12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五、修业年限和学习方式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和在职两种,全日制学生修业年限两年,脱产学习;在职学生修业年限三年,周末和晚上上课。
公共管理硕士学习方式为在职学习,修业年限两年。
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法律(非法学)修业年限三年,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修业年限均为两年。
各专业学位学费情况网上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六、授予证书
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相应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工作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自筹经费研究生需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其中外埠学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录取前,我校与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委托培养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所有录取考生必须于2012年9月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录取考生于2012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八、毕业生就业
毕业时按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及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委托培养研究生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九、联系方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我校网站研究生部主页“招生信息”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研究生部主页http://gs.cufe.edu.cn;我校主页http://www.cufe.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4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自动传真:010-62288895
金融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9313
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184
税务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9017
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9283
保险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627
资产评估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602
法律(非法学)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088
法律(法学)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273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130
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9183
会计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839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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