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12研究生招生简章(8)

时间:2011-11-12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1)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证书。复试时提交国家四级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05年6月以后参加四级考试的须达到450分以上者并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复试时提交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相当于学士水平的两篇文章。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法学)联考”的人员,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除符合(一)中第1、2、4、5、6、7各项的要求外,还需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且与工商管理领域相关的论文。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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