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3)

来源: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16-06-29 19:11:46 整理:一品高考网

  16.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费:文理科各专业8000-8800元/年.人(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住宿费:学生公寓1000元/年.人。

  学院退费管理办法: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详细学生退(转)学退费计算规则,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17.奖贷学金和贫困资助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统招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学院另专门设有学院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奖励品学兼优、表现优异的学生。同时,凡被学院录取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

  18.学历证书:学院统招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9.声明:为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有关招生相关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第21条),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为了维护考生利益,录取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方便学院及时和考生沟通。

  20.监督机制: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21.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cqyyzy.com

  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678139689

  联系人员:徐老师   秦老师   洪老师   崔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23-42860482/42467740/42860503

  传真:023-42462856

  招生咨询QQ: 1348172948  2259569860  1473155193  1513565045

  招生监察电话:023-42860355

  邮政编码:401520

  22.招生章程的解释:本招生章程适用于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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