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7招生章程(2)

来源: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发布时间:2017-05-18 15:33:29 整理:一品高考网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 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了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在新生入学期间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帮助新生及家长解读国家资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协助其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公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431-8453502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系德育工作办公室评议,学生工作处根据特困生补助对象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帮助,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并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四年的学业。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限英语外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二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热门专业、冷门专业排名 大学排名榜 高考文科专业排名前十热门专业
女生就业最有优势十大专业 最好的十大高考专业就业前景 高考就业形势靠前10大热门专业
高考理科热门专业排名 高考理科男生适合报考的专业 最容易提升学历的十大高考专业
就业形势靠前10大热门专业 就业率高的二十个高考专业 最易找工作的十大高考专业
本文标签: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欢迎来到一品高考网,希望"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2017招生章程(2)"对您有帮助!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