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

来源: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14 09:32:59 整理:一品高考网
 四、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费[2013] 91号文核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不高于18000元/学年·人,实际执行15000元/学年·人;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闽价费[2012] 356号文核定,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参照闽价费[2005] 435号第八款“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执行。

  五、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的,由我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六、监督与保证

  根据教育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本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0595-28005703(上班时间拨打)。

  七、奖、助、贷制度及勤工俭学

  1.奖学金。本院每学期进行一次奖学金评比,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物质奖励。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1000元/人·学期;二等600元/人·学期;三等300元/人·学期。

  2.助学金。约占在校生数20%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其中特困生4000元/学年·人,贫困生2500元/学年·人,特殊困难学生学院给予特殊困难补助。同时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是每年7月份到10月份,新生办理时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入学通知书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本表将与入学通知书同时寄达,也可上网下载)到各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见学院网站通知(http://www.fjdy.net)、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或《2017级新生入学须知》。

  4. 勤工俭学。本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5. 社会资助。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每年有部分贫困学生得到社会各界的资助。

  八、其它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本年度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解释权为本院招生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329号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8005704 22774814

  传真:0595-28005704

  网址:http://zs.fjdy.net

  学院官方微信号:“电院小明”

  Q Q : 2878836955 2915561811

  Email: zs28005704@163.com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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