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4)

网址:www.gaokw.com 时间:2012-03-01 整理:招生简章

⑷、面试要求

①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高师面试。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并须经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高师面试且合格,要求男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55厘米以上,且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

②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面试或通过高师面试。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且有较好的普通话基础。

③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我校面试。(面试标准: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④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组织的英语口试,并且成绩为“优”。

⑸、录取办法

①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③分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总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如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择优录取。

④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及降分投档,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⑤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工业设计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我校要求,外语成绩符合我校要求,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和山东省音乐类及美术学(书法)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均执行生源所在省招办划定的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0%(师范类专业执行70%),外语成绩符合我校要求,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省如有特殊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⑥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合格线,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综合分成绩=文化成绩÷5+专业成绩

七、联系方式

电话:0412-2961701

传真:0412-2962822

网址:www.asnc.edu.cn

E-mail:aszs@mail.as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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