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处http://branch.gdpu.edu.cn/yjs/

时间:2011-10-09 整理:一品考研网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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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研究生处

·2010/2011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评价情况通报(2011.9.13) ·我校2... ·2010年广东药学院研究生迎新舞会—“我的舞台,舞处就在”(201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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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研究生处主要职能

研究生处作为我院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综合

1.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
    2.负责制订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

3.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联络工作;

4.与本校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招生录取工作

1.制定或修订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

2.制定本校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招生计划;

2.编制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及其它招生宣传材料;

3.负责考生的咨询答疑工作;

4.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

5.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业务科目的命题工作和试卷印制及寄送工作;

6.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的评卷及试卷分析工作;

7.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工作;

8.录取工作;

9.其它与研究生招生相关的工作。

三.学籍管理工作

1.制定或修订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2.负责研究生入学报到、注册工作;

3.负责研究生证、校徽、研究生手册等的印制、发放与管理;

4.负责办理研究生的转专业、转学、休学、退学等工作;

5.负责研究生个人档案的管理;

6.研究生毕业审批组织工作、毕业生材料及毕业证书管理工作;

7.其它与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的工作。

四.培养管理工作

1.制定或修订本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相关管理规定;

2.组织各学科专业制定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3.组织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并检查其实施情况。

4.制定或修订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

5.制定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

6.协调组织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

7.协调组织研究生教材的编写和审定;

8.协调组织研究生课程建设及教学条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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