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学语文教师处理教材的基本原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31 08:47:23 整理:一品高考网

浅论中学语文教师处理教材的基本原则

冯齐林

    “教无定法”,强调的是教学中不墨守成规,不生搬硬套,灵活巧妙、因文制宜地设计教学方法,但 “灵活巧妙”却是有一定原则的。

    原则之一:以教材实际为出发点,教出文章的个性。

    例如《三峡》一课注重基础,稳步推进:识字——朗读——听记——欣赏。文言文是古代的经典选文,离学生年代久远,不识的字、不解的义较多,识字听记必不可少。诵读是我国传统的读书方法,大声朗读,熟而成诵,符合文言文富有韵律的特点,反复阅读中,认识文字,感受声律,疏通文脉,有助于对选文内容的理解。做适当鉴赏评析,可以认识作品的文学之美,想象描述之景,体悟抒写之情,感受文意之雅。

    原则之二:以学生的实际为出发点,定好教学的起点与落点。

    教学设计都考虑了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学习心理,因人定法。学生文言基础薄弱,因此注重字词教学,朗读指导,文意解析,以消除学生对年代久远的古人文字的隔膜,进而渐悟作品的语言特点,通达作品的奥妙之处,完成从文字到文意、从表面到内涵的全面感知。

    原则之三:以传授方法为出发点,让教学充满智慧。

    终身教育把教会求知作为一个人一生的知识支柱,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适当的方法可以引导学生沿着正确的途径进入文本,逐步形成和发展语文能力。例如《三峡》的第三段,发现文字表达之美,在对话中点拨:美在层次的清晰,美在景物的摄取,美在视角的变化(俯瞰,仰视),美在线索的组合(清流回旋),美在景物的映衬,美在语言的秀丽生动凝练。教师的示范给学生提供了模仿蓝本,由模仿而熟练而推演。

    原则之四:以学生有所获得为出发点,使教学富有实效。

    当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以学生为主体”东风劲吹时,我们的课堂悄悄发生了一些变异,课堂是否创新以老师讲多少为判别标准,许多老师谈“讲”色变,老师的作用无形中被淡化弱化,或是单纯的成为了课堂活动的组织者、肯定赞扬的评判者。
    学有所得,学有长进,教师指导前后学生的学习状况发生的明显的变化,这就是课堂教学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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